Dīrghāgama 長阿含經

Chapter 2 第二分

9 (九)眾集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於末羅遊行,與千二百 五十比丘俱,漸至波婆城闍頭菴婆園。

爾時,世尊以十五日月滿時,於露地坐,諸 比丘僧前後圍繞。世尊於夜多說法已,告 舍利弗言:「今者四方諸比丘集,皆共精勤, 捐除睡眠,吾患背痛,欲暫止息,汝今可為 諸比丘說法。」

對曰:「唯然!當如聖教。」

爾時,世 尊即四牒僧伽梨,偃右脇如師子,累足 而臥。

時,舍利弗告諸比丘:「今此波婆城有 尼乾子命終未久,其後弟子分為二部, 常共諍訟相求長短,迭相罵詈,各相是非:『我 知此法,汝不知此;汝在邪見,我在正法。 言語錯亂,無有前後。』自稱己言,以為真正。 『我所言勝,汝所言負,我今能為談論之主, 汝有所問,可來問我。』

「諸比丘!時,國人民奉 尼乾者,厭患此輩鬪訟之聲,皆由其法不 真正故;法不真正無由出要,譬如 不可復圬,此非三耶三佛所說。諸比丘! 唯我釋迦無上尊法,最為真正可得出要, 譬如新塔易可嚴飾,此是三耶三佛之所 說也。諸比丘!我等今者,宜集法、律,以防諍 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諸比 丘!如來說一正法,一切眾生皆仰食存。如 來所說復有一法,一切眾生皆由行往,是 為一法如來所說,當共集之,以防諍訟,使 梵行久立,多 饒益,天、人獲安。

「諸比丘!如 來說二正法:一名,二色。復有二法:一癡,二 愛。復有二法:有見、無見。復有二法:一無慚, 二無愧。復有二法:一有慚,二有愧。復有二 法:一盡智,二無生智。復有二法,二因二緣生 於欲愛:一者淨妙色,二者不思惟。復有二法, 二因二緣生於瞋恚:一者怨憎,二者不思惟。 復有二法,二因二緣生於邪見:一者從他 聞,二者邪思惟。復有二法,二因二緣生於 正見:一者從他聞,二者正思惟。復有二法,二 因二緣:一者學解脫,二者無學解脫。復有 二法,二因二緣:一者有為界,二者無為界。諸 比丘!是為如來所說,當共撰集以防諍訟, 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諸比丘! 如來說三正法,謂三不善根:一者貪欲,二者 瞋恚,三者愚癡。復有三法,謂三善根:一者不 貪,二者不恚,三者不癡。復有三法,謂三不 善行:一者不善身行,二者不善口行,三者 不善意行。復有三法,謂三不善行:身不善 行、口不善行、意不善行。復有三法,謂三惡行: 身惡行、口惡行、意惡行。復有三法,謂三善行: 身善行、口善行、意善行。復有三法,謂三不善 想:欲想、瞋想、害想。復有三法,謂三善想:無 欲想、無瞋想、無害想。復有三法,謂三不善思: 欲思、恚思、害思。復有三法,謂三善思:無欲思、 無恚思、無害思。

「復有三法,謂三福業:施業、平 等業、思惟業。復有三法,謂三受:樂受、苦受、不 苦不樂受。復有三法,謂三愛:欲愛、有愛、無 有愛。復有三法,謂三有漏:欲漏、有漏、無明 漏。復有三法,謂三火:欲火、恚火、愚癡火。復 有三法,謂三求:欲求、有求、梵行求。復有三 法,謂三增盛:我增盛、世增盛、法增盛。復有三 法,謂三界:欲界、恚界、害界。復有三法,謂三 界:出離界、無恚界、無害界。復有三法,謂三 界:色界、無色界、盡界。復有三法,謂三聚:戒 聚、定聚、慧聚。復有三法,謂三戒:增盛戒、增盛 意、增盛慧。

「復有三法,謂三三昧:空三昧、無 願三昧、無相三昧。復有三法,謂三相:止息相、 精勤相、捨相。復有三法,謂三明:自識宿命智 明、天眼智明、漏盡智明。復有三法,謂三變 化:一者神足變化,二者知他心隨意說法,三 者教誡。復有三法,謂三欲生本:一者由現 欲生人天,二者由化欲生化自在天,三者 由他化欲生他化自在天。復有三法,謂三 樂生:一者眾生自然成辦,生歡樂心,如梵光 音天初始生時。二者有眾生以念為樂,自 唱善哉,如光音天。三者得止息樂,如遍淨 天。

「復有三法,謂三苦:行苦、苦苦、變易苦。復 有三法,謂三根:未知欲知根、知根、知已根。 復有三法,謂三堂:賢聖堂、天堂、梵堂。復有 三法,謂三發:見發、聞發、疑發。復有三法,謂 三論:過去有如此事,有如是論;未來有 如此事,有如是論;現在有如此事,有如 是論。復有三法,謂三聚:正定聚、邪定聚、不定 聚。復有三法,謂三憂:身憂、口憂、意憂。復有 三法,謂三長老:年耆長老、法長老、作長老。復 有三法,謂三眼:肉眼、天眼、慧眼。諸比丘!是 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撰集,以防諍訟,使 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諸比丘!如 來說四正法,謂口四惡行:一者妄語,二者兩 舌,三者惡口,四者綺語。復有四法,謂口四 善行:一者實語,二者軟語,三者不綺語,四者 不兩舌。

「復有四法,謂四不聖語:不見言見, 不聞言聞,不覺言覺,不知言知。復有四法, 謂四聖語:見則言見,聞則言聞,覺則言覺, 知則言知。復有四法,謂四種食:摶食、觸食、 念食、識食。復有四法,謂四受:有現作苦行 後受苦報;有現作苦行後受樂報;有現作樂 行後受苦報;有現作樂行後受樂報。復有四 法,謂四受:欲受、我受、戒受、見受。復有四法, 謂四縛:貪欲身縛、瞋恚身縛、戒盜身縛、我見 身縛。

「復有四法,謂四刺:欲刺、恚刺、見刺、慢 刺。復有四法,謂四生:卵生、胎生、濕生、化生。 復有四法,謂四念處;於是,比丘內身身觀, 精勤不懈,憶念不忘,捨世貪憂;外身身觀, 精勤不懈,憶念不忘,捨世貪憂;內外身身 觀,精勤不懈,憶念不忘,捨世貪憂。受、意、法 觀,亦復如是。復有四法,謂四意斷;於是,比 丘未起惡法,方便使不起;已起惡法,方便 使滅;未起善法,方便使起;已起善法,方便思 惟,使其增廣。

「復有四法,謂四神足;於是,比 丘思惟欲定滅行成就;精進定、意定、思惟定, 亦復如是。復有四法,謂四禪;於是,比丘除 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於初 禪。滅有覺、觀,內信、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 入第二禪。離喜修捨、念、進,自知身樂,諸聖 所求,憶念、捨、樂,入第三禪。離苦、樂行,先滅 憂、喜、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入第四禪。復有 四法,謂四梵堂:一慈、二悲、三喜、四捨。復有四 法,謂四無色定;於是,比丘越一切色想, 先盡瞋恚想,不念異想,思惟無量空處, 捨空處已入識處,捨識處已入不用處, 捨不用處已入有想無想處。

「復有四法,謂 四法足:不貪法足、不瞋法足、正念法足、正 定法足。復有四法,謂四賢聖族;於是,比丘 衣服知足,得好不喜,遇惡不憂,不染不著, 知所禁忌,知出要路,於此法中精勤不 懈,成辦其事,無闕無減,亦能教人成辦此 事,是為第一知足住賢聖族。從本至今,未 常惱亂;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天及世間人, 無能毀罵;飯食、牀臥具、病瘦醫藥,皆悉 知足,亦復如是。復有四法,謂四攝法:惠施、愛 語、利人、等利。復有四法,謂四須陀洹支: 比丘於佛得無壞信,於法、於僧、於戒得無 壞信。復有四法,謂四受證:見色受證、身受 滅證、念宿命證、知漏盡證。復有四法,謂四 道:苦遲得、苦速得、樂遲得、樂速得。

「復有四 法,謂四聖諦: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 苦出要聖諦。復有四法,謂四沙門果:須陀洹 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復有四法, 謂四處:實處、施處、智處、止息處。復有四法, 謂四智:法智、未知智、等智、知他人心智。復 有四法,謂四辯才:法辯、義辯、詞辯、應辯。復 有四法,謂四識住處:色識住、緣色、住色,與 愛俱增長,受、想、行識中亦如是住。復有四 法,謂四扼:欲扼、有扼、見扼、無明扼。復 有四法,謂四無扼:無欲扼、無有扼、無見 扼、無無明扼。

「復有四法,謂四淨:戒淨、心淨、 見淨、度疑淨。復有四法,謂四知:可受知受、 可行知行、可樂知樂、可捨知捨。復有四 法,謂四威儀:可行知行、可住知住、可坐 知坐、可臥知臥。復有四法,謂四思惟:少 思惟、廣思惟、無量思惟、無所有思惟。復有 四法,謂四記論:決定記論,分別記論、詰問記 論、止住記論。復有四法,謂佛四不護法;如 來身行清淨,無有闕漏,可自防護;口行清 淨、意行清淨、命行清淨,亦復如是。是為如 來所說正法,當共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 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又,諸比丘!如來 說五正法,謂五入: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 復有五法,謂五受陰:色受陰,受、想、行、識受 陰。復有五法,謂五蓋: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 掉戲蓋、疑蓋。復有五法,謂五下結:身見結、 戒盜結、疑結、貪欲結、瞋恚結。復有五法,謂五 上結:色愛、無色愛、無明、慢、掉。復有五法,謂 五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復有五法, 謂五力: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

「復有五 法,謂滅盡枝:一者比丘信佛、如來、至真、等 正覺,十號具足。二者比丘無病,身常安 三者質直無有諛諂,能如是者,如來則示 涅槃徑路。四者自專其心,使不錯亂,昔所 諷誦,憶持不忘。五者善於觀察法之起滅, 以賢聖行,盡於苦本。復有五法,謂五發:非 時發、虛發、非義發、虛言發、無慈發。復有五法, 謂五善發:時發、實發、義發、和言發、慈心發。復 有五法,謂五憎嫉:住處憎嫉、檀越憎嫉、利養 憎嫉、色憎嫉、法憎嫉。

「復有五法,謂五趣解 脫:一者身不淨想,二者食不淨想,三者一切 行無常想,四者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五者死 想。復有五法,謂五出要界:一者比丘於欲 不樂、不動,亦不親近,但念出要,樂於遠離, 親近不怠,其心調柔,出要離欲,彼所因欲起 諸漏纏,亦盡捨滅而得解脫,是為欲出要。 瞋恚出要、嫉妬出要、色出要、身見出要,亦復 如是。

「復有五法,謂五喜解脫入。若比丘精 勤不懈,樂閑靜處,專念一心,未解得解,未 盡得盡,未安得安。何謂五?於是,比丘聞如 來說法,或聞梵行者說,或聞師長說法,思 惟觀察,分別法義,心得歡喜,得歡喜已,得 法愛,得法愛已,身心安隱,身心安隱已,則 得禪定,得禪定已,得實知見,是為初解脫 入。於是,比丘聞法喜已,受持諷誦,亦復歡 喜,為他人說,亦復歡喜,思惟分別,亦復歡 喜,於法得定,亦復如是。復有五法,謂五人: 中般涅槃、生般涅槃、無行般涅槃、有行般涅 槃、上流阿迦尼吒。諸比丘!是為如來所說 正法,當共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 所饒益,天、人獲安。

「又,諸比丘!如來說六正 法,謂內六入: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 復有六法,謂外六入:色入、聲入、香入、味入、觸 入、法入。復有六法,謂六識身:眼識身,耳、鼻、 舌、身、意識身。復有六法,謂六觸身:眼觸身, 耳、鼻、舌、身、意觸身。復有六法,謂六受身:眼受 身,耳、鼻、舌、身、意受身。復有六法,謂六想身: 色想、聲想、香想、 想、觸想、法想。復有六法, 謂六思身:色思、聲思、香思、味思、觸思、法思。 復有六法,謂六愛身:色愛身,聲、香、味、觸、法愛 身。復有六法, 六諍本:若比丘好瞋不捨, 不敬如來,亦不敬法,亦不敬眾,於戒穿 漏,染汙不淨;好於眾中多生 訟,人所憎 惡,嬈亂淨眾,天、人不安。諸比丘!汝等當自 內觀,設有瞋恨,如彼嬈亂者,當集和合 眾,廣設方便,拔此諍本;汝等又當專念自 觀,若結恨已滅,當更方便,遮止其心,勿復 使起。諸比丘!佷戾不諦、慳恡嫉妬、巧偽虛 妄、自因己見、謬受不捨、迷於邪見、與邊 見俱,亦復如是。復有六法,謂六界:地界、火 界、水界、風界、空界、識界。復有六法,謂六察行: 眼察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察法。

「復有 六法,謂六出要界。若比丘作是言:『我修慈 心,更生瞋恚。』餘比丘語言:『汝勿作此言,勿 謗如來,如來不作是說:欲使修慈解脫, 更生瞋恚想,無有是處。佛言:除瞋恚已,然 後得慈。』若比丘言:『我行悲解脫,生憎嫉心; 行喜解脫,生憂惱心;行捨解脫,生憎愛心; 行無我行,生狐疑心;行無想行,生眾亂想。』 亦復如是。復有六法,謂六無上:見無上、聞無 上、利養無上、戒無上、恭敬無上、憶念無上。復 有六法,謂六思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 天念。是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撰集,以防諍 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諸比 丘!如來說七正法,謂七非法:無信、無慙、無愧、 少聞、懈怠、多忘、無智。復有七法,謂七正法:有 信、有慚、有愧、多聞、精進、總持、多智。復有七法, 謂七識住:或有眾生,若干種身,若干種想,天 及人是,是初識住;或有眾生,若干種身而一 想者,梵光音天最初生時是,是二識住;或有 眾生,一身若干種想,光音天是,是三識住;或 有眾生,一身一想,遍淨天是,是四識住;或 有眾生,空處住、識處住、不用處住。

「復有七 法,謂七勤法:一者比丘勤於戒行,二者勤 滅貪欲,三者勤破邪見,四者勤於多聞,五 者勤於精進,六者勤於正念,七者勤於禪 定。復有七法,謂七想:不淨想、食不淨想、一 切世間不可樂想,無想、無常想、無常苦想、 苦無我想。復有七法,謂七三昧具:正見、正思、 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復有七法,謂七 覺意:念覺意、法覺意、精進覺意、喜覺意、猗覺 意、定覺意、護覺意。是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 撰集,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 人獲安。

「諸比丘!如來說八正法,謂世八法: 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復有八法,謂八解脫:色 觀色,一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色,二解脫;淨解脫, 三解脫;度色想滅瞋恚想住空處解脫,四解 脫;度空處住識處,五解脫;度識處住不用處, 六解脫;度不用處住有想無想處,七解脫;度 有想無想處住想知滅,八解脫。復有八法,謂 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 念、正定。復有八法,謂八人:須陀洹向、須陀洹、 斯陀含向、斯陀含、阿那含向、阿那含、阿羅漢 向、阿羅漢。是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撰集, 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 安。

「諸比丘!如來說九正法,所謂九眾生居: 或有眾生,若干種身,若干種想,天及人是,是 初眾生居;復有眾生,若干種身而一想者,梵 光音天最初生時是,是二眾生居;復有眾生, 一身若干種想,光音天是,是三眾生居;復有 眾生,一身一想,遍淨天是,是四眾生居;復 有眾生,無想無所覺知,無想天是,是五眾生 居;復有眾生,空處住,是六眾生居;復有眾 生,識處住,是七眾生居;復有眾生,不用處 住,是八眾生居;復有眾生,住有想無想處, 是九眾生居。是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撰集, 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 安。

「諸比丘!如來說十正法,所謂十無學法, 無學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念、正方便、正 定、正智、正解脫。是為如來所說正法,當共撰 集,以防諍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 獲安。」

爾時,世尊印可舍利弗所說。時,諸比丘 聞舍利弗所說,歡喜奉行。

佛說長阿含經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