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dhyamāgama中阿含經
Chapter 11大品
130. (一三〇)教曇彌經
爾時,尊者曇彌為生地尊長,作佛圖主,為人所宗,凶暴急弊,極為麤惡,罵詈責數於諸比丘,因此故生地諸比丘皆捨離去,不樂住此。於是,生地諸優婆塞見生地諸比丘皆捨離去,不樂住此,便作是念:「此生地諸比丘以何意故,皆捨離去,不樂住此?」生地諸優婆塞聞此生地尊者曇彌生地尊長,作佛圖主,為人所宗,凶暴急弊,極為麤惡,罵詈責數於諸比丘,因此故生地諸比丘皆捨離去,不樂住此。生地諸優婆塞聞已,即共往詣尊者曇彌所,驅逐曇彌,令出生地諸寺中去。
於是尊者曇彌,為生地諸優婆塞所驅,令出生地諸寺中去,即攝衣持鉢遊行,往詣舍衛國,展轉進至舍衛國,住勝林給孤獨園。於是,尊者曇彌往詣佛所,稽首佛足,却坐一面,白曰:「世尊!我於生地諸優婆塞無所污、無所說、無所犯,然生地諸優婆塞橫驅逐我,令出生地諸寺中去。」
尊者曇彌叉手向佛再白曰:「世尊!我於生地諸優婆塞,無所污、無所說、無所犯,然生地諸優婆塞橫驅逐我,令出生地諸寺中去。」
世尊亦再告曰:「曇彌!往昔之時,此閻浮洲有諸商人,乘船入海持視岸鷹行,彼入大海不遠便放視岸鷹,若視岸鷹得至大海岸者,終不還船。若視岸鷹不得至大海岸者,便來還船。如是曇彌!為生地優婆塞所驅逐,令出生地諸寺故,便還至我所。止止曇彌!何須復說此?」
尊者曇彌復三白曰:「世尊我於生地諸優婆塞,無所污、無所說、無所犯,然生地諸優婆塞橫驅逐我,令出生地諸寺中去。」
世尊亦復三告曰:「曇彌!汝住沙門法,為生地諸優婆塞所驅逐,令出生地諸寺耶?」
於是,尊者曇彌即從座起,叉手向佛,白曰:「世尊!云何沙門住沙門法?」
世尊告曰:「曇彌!昔時有人壽八萬歲。曇彌!人壽八萬歲時,此閻浮洲極大富樂,多有人民,村邑相近,如鷄一飛。曇彌!人壽八萬歲時,女年五百歲乃嫁。曇彌!人壽八萬歲時,有如是病,大便、小便、欲、不食、老。曇彌!人壽八萬歲時,有王名高羅婆,聰明智慧,為轉輪王,有四種軍,整御天下,如法法王成就七寶。彼七寶者,輪寶、象寶、馬寶、珠寶、女寶、居士寶、主兵臣寶,是為七。具足千子,顏貌端政,勇猛無畏,能伏他眾,彼必統領此一切地乃至大海,不以刀杖,以法治化,令得安隱。
「曇彌!高羅婆王有樹,名善住尼拘類王。曇彌!善住尼拘類樹王而有五枝,第一枝者,王所食及皇后。第二枝者,太子食及諸臣。第三枝者,國人民食。第四枝者,沙門、梵志食。第五枝者,禽獸所食。曇彌!善住尼拘類樹王果大如二升瓶,味如淳蜜丸。曇彌!善住尼拘類樹王果無有護者,亦無更相偷。有一人來,饑渴極羸,顏色憔悴,欲得食果,往至善住尼拘類樹王所,飽噉果已,毀折其枝,持果歸去。善住尼拘類樹王,有一天依而居之,彼作是念:『閻浮洲人異哉!無恩無有反復。所以者何?從善住尼拘類樹王飽噉果已,毀折其枝,持果歸去,寧令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不生果。』善住尼拘類樹王即無果,亦不生果。」
「復有一人來,饑渴極羸,顏色憔悴,欲得噉果,往詣善住尼拘類樹王所,見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亦不生果,即便往詣高羅婆王所,白曰:『天王!當知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亦不生果。』高羅婆王聞已,猶如力士屈伸臂頃,如是高羅婆王於拘樓瘦沒,至三十三天,住天帝釋前,白曰:『拘翼!當知善住尼拘類樹王無果,亦不生果。』於是,天帝釋及高羅婆王猶如力士屈伸臂頃,如是天帝釋及高羅婆王於三十三天中沒,至拘樓瘦。去善住尼拘類樹王不遠住,天帝釋作如其像如意足,以如其像如意足化作大水暴風雨,作大水暴風雨已,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竪。
「於是,善住尼拘類樹王居止樹天,因此故,憂苦愁慼,啼泣垂淚,在天帝釋前立。天帝釋問曰:『天!汝何意憂苦愁慼,啼泣垂淚,在我前立耶?』彼天白曰:『拘翼!當知大水暴風雨,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竪。』時,天帝釋告彼樹天曰:『天!汝樹天住樹天法,大水暴風雨,善住尼拘類樹王拔根倒竪耶?』樹天白曰:『拘翼!云何樹天住樹天法耶?』天帝釋告曰:『天!若使人欲得樹根,持樹根去,欲得樹莖、樹枝、樹葉、樹華、樹果持去者,樹天不應瞋恚,不應憎嫉,心不應恨。樹天捨意而住樹天,如是樹天住樹天法。』
「天復白曰:『拘翼!我樹天不住樹天法,從今日始樹天住樹天法,願善住尼拘類樹王還復如本。』於是,天帝釋作如其像如意足,作如其像如意足已,復化作大水暴風雨,化作大水暴風雨已,善住尼拘類樹王即復如故。如是,曇彌!若有比丘罵者不罵,瞋者不瞋,破者不破,打者不打。如是,曇彌!沙門住沙門法。」
於是,尊者曇彌即從坐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啼泣垂淚,白曰:「世尊!我非沙門住沙門法,從今日始沙門住沙門法。」
世尊告曰:「曇彌!昔有大師,名曰善眼,為外道仙人之所師宗,捨離欲愛,得如意足。曇彌!善眼大師有無量百千弟子。曇彌!善眼大師為諸弟子說梵世法。曇彌!若善眼大師為說梵世法時,諸弟子等有不具足奉行法者,彼命終已,或生四王天,或生三十三天,或生[火*僉]磨天,或生兜率哆天,或生化樂天,或生他化樂天。曇彌!若善眼大師為說梵世法時,諸弟子等設有具足奉行法者,彼修四梵室,捨離於欲,彼命終已,得生梵天。曇彌!彼時善眼大師而作是念:『我不應與弟子等同俱至後世,共生一處,我今寧可更修增上慈,修增上慈已,命終得生晃昱天中。』
「曇彌!彼時善眼大師則於後時更修增上慈,修增上慈已,命終得生晃昱天中。曇彌!善眼大師及諸弟子學道不虛,得大果報,如善眼大師,如是牟犁破群那、阿羅那遮婆羅門、瞿陀梨舍哆、害提婆羅摩納、儲提摩麗橋鞞陀邏,及薩哆富樓奚哆。
「曇彌!七富樓奚哆師亦有無量百千弟子。曇彌!七富樓奚哆師為諸弟子說梵世法。若七富樓奚哆師為說梵世法時,諸弟子等有不具足奉行法者,彼命終已,或生四王天,或生三十三天,或生[火*僉]磨天,或生兜率哆天,或生化樂天,或生他化樂天。若七富樓奚哆師為說梵世法時,諸弟子等設有具足奉行法者,彼修四梵室,捨離於欲,彼命終已,得生梵天。曇彌!七富樓奚哆師而作是念:『我不應與弟子等同俱至後世,共生一處,我今寧可更修增上慈,修增上慈已,命終得生晃昱天中。』
「曇彌!彼時七富樓奚哆師則於後時更修增上慈,修增上慈已,命終得生晃昱天中。曇彌!七富樓奚哆師及諸弟子學道不虛,得大果報。曇彌!若有罵彼七師及無量百千眷屬,打破瞋恚責數者,必受無量罪。若有一成就正見佛弟子比丘得小果,罵詈打破瞋恚責數者,此受罪多於彼。是故,曇彌!汝等各各更迭相護。所以者何?離此過已,更無有失。」
「須涅、牟梨破群那、 阿邏那遮婆羅門、 瞿陀梨舍哆、 害提婆羅摩納、 儲提摩麗橋鞞陀邏、 薩哆富樓奚哆。
「此在過去世, 七師有名德,
無愛縛樂悲, 欲結盡過去。
彼有諸弟子, 無量百千數,
彼亦離欲結, 須臾不究竟。
若彼外仙人, 善護行苦行,
心中懷憎嫉, 罵者受罪多。
若一得正見, 佛子住小果,
罵詈責打破, 受罪多於彼。
是故汝曇彌, 各各更相護,
所以更相護, 重罪無過是。
如是甚重苦, 亦為聖所惡,
必得受惡色, 橫取邪見處。
此是最下人, 聖法之所說,
謂未離婬欲, 得微妙五根。
信精進念處, 正定及正觀,
如是得此苦, 前所受其殃。
自受其殃已, 於後便害他,
若能自護者, 彼為能護外。
是故當自護, 慧者無央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