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kottarāgama 增壹阿含經

10.3 (三)念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 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云何觀檀越施 主?」

爾時,諸比丘白世尊曰:「世尊是諸法之 王,唯願世尊與諸比丘而說此義,聞已盡 當奉持。」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諦聽!諦聽!善 思念之,我當與汝分別其義。」

對曰:「如是。世 尊!」爾時,諸比丘從佛受教。

世尊告曰:「檀越施 主當恭敬,如子孝順父母,養之、侍之,長益 五陰,於閻浮利地現種種義。觀檀越主 能成人戒、聞、三昧、智慧。諸比丘多所饒益, 於三寶中無所罣礙,能施卿等衣被、飲食、 床榻、臥具、病瘦醫藥。是故,諸比丘!當有慈 心於檀越所,小恩常不忘,況復大者!恒 以慈心向彼檀越,說身、口、意清淨之行,不 可稱量,亦無有限。身行慈,口行慈,意行 慈,使彼檀越所施之物,終不唐捐,獲其大 果,成大福祐,有大名稱,流聞世間,甘露法 味。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世尊便說 偈曰:

「施以成大財,  所願亦成就;
王及諸賊盜,  不能侵彼物。
施以得王位,  紹繼轉輪處;
七寶具足成,  本施之所致。
布施成天身,  首著雜寶冠;
與諸妓女遊,  本施之果報。
施得天帝釋,  天王威力盛;
千眼莊嚴形,  本施之果報。
布施成佛道,  三十二相具;
轉無上法輪,  本施之果報。」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