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kottarāgama 增壹阿含經
27.10 (一〇)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今有四種之人,可 敬可貴,世之福田。云何為四?所謂持信、奉 法、身證、見到。
「彼云何名為持信人?或有一 人受人教誡,有篤信心,意不疑難,有信 於如來、至真、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 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世尊。亦信如來 語,亦信梵志語,恒信他語,不任己智。是 謂名為持信人。
「彼云何名為奉法人?於是, 有人分別於法,不信他人,觀察於法,有耶? 無耶?實耶?虛耶?彼便作是念:『此是如來語,此 是梵志語。』以是知如來諸法者,便奉持 之;諸有外道語者,而遠離之。是謂名為奉法 人。
「彼云何為身證人?於是,有人身自作 證,亦不信他人,亦不信如來語,諸尊所說 言教亦復不信,但任己性而遊。是謂名為 身證人。
「彼云何名為見到人?於是,有人斷 三結,成須陀洹不退轉法,彼有此見便有 惠施,有受者,有善惡之報,有今世、後世, 有父,有母,有阿羅漢等受教者,身信作 證而自遊化。是謂名為見到人。
「是謂,比丘! 有此四人,當念除上三人,念修身證之法。 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