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集要頌經

法集要頌經怨家品第十四

不怨而興怨,  不謗而造業,
愚迷受輪迴,  今世及後世。

先自作漏業,  然後害他人,
彼此相興害,  如鳥墮羅網。

破他還自破,  冤家遇冤家,
毀他還自毀,  瞋他還自瞋。

斯何沙門行,  不知正法本,
壽既獲短促,  捨冤復結冤。

眾相共毀謗,  各發恚怒聲,
歡心平等忍,  此忍最無比。

斷骨而命終,  牛馬死財失,
國界則喪亂,  聚集還復得。

汝等不興惡,  此法得離怨,
他怨能忍受,  說之名為智。

若知此說勝,  愚迷求快樂,
現在無怨意,  未來亦無恨。

不可怨以怨,  終已得快樂,
行忍怨自息,  此名如來法。

若人致毀罵,  彼勝我不勝,
快樂從意者,  怨終得休息。

若人親善友,  共遊於世間,
不積有冤餘,  專念同其意。

設不得善友,  獨遊無伴侶,
應觀諸國土,  獨善不造惡。

學無同伴侶,  又不得親友,
寧獨守善行,  不與愚人偕。

樂戒學法行,  奚用伴侶為?
如龍好深淵,  如象樂曠野。